時間:2025-12-10 17:12:35 人氣: 來源:和祥聚瑞
危化品進口需按海關總署 2020 年第 129 號、2023 年第 29 號公告備齊基礎貿易單證、核心檢疫單證、專項許可與運輸證明,并確保企業資質合規,以下是分模塊清單與要點:
| 文件類型 | 具體名稱 | 核心要求 |
|---|---|---|
| 基礎貿易單證 | 合同、發票、裝箱單、提單 | 標注 UN 編號、危險類別、成分含量、凈毛重,信息一致;提單注明危險品標識 |
| 檢疫核心單證 | 進口?;菲髽I符合性聲明 | 按總署模板填寫,聲明符合國標,含品名、UN 號、包裝 UN 標記等,企業蓋章 |
| 中文安全數據單(SDS) | 符合 GB/T 16483,含 16 項內容,中文版本,與貨物特性一致 | |
| 中文危險公示標簽(散裝除外) | 符合 GB 15258,含象形圖、信號詞、危險性說明等要素 | |
| 專項說明 | 抑制劑 / 穩定劑添加說明(如需) | 列明名稱、數量,證明貨物穩定性 |
| 包裝與運輸 | UN 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、危險貨物運輸聲明書(DGD) | 包裝符合國際認證;運輸文件標注 UN 編號、類別、包裝等級 |
| 鑒定報告 | 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(如需) | 海關認可實驗室出具,明確危險類別、UN 編號、包裝類別 |
| 其他輔助 | 原產地證(享關稅優惠用)、成分分析報告(COA) | 原產地證信息與合同一致;COA 列明關鍵成分與含量 |

免費熱線
400-888-3319
上班時間
周一至周日9:00-23:00
